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分包内容
乙方须依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钢结构制作安装及屋面、墙面瓦板安装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下料、制作、焊接、运输、油漆(所有钢结构表面,一底漆一面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制作、运输及安装的人工、辅料、机具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计量
一、合同价格
1、 钢结构(含钢门架、吊车梁、檩条、系杆、隅撑、支撑、拉杆、
2、 屋面瓦安装: 20元/m2(不含税)
3、 墙面瓦安装: 10元/m2(不含税)
4、 屋面及墙面收边:10元/m(不含税)
二、计量
1、钢结构按实际制作重量计算吨位;
2、屋面瓦、墙瓦按实际安装面积计量;
3、收边按实际安装米数计量;
4、料损按所有钢结构重量的3%计量;
5、边角余料按钢材重量的6%计量,不计费。
三、其他
1、本合同不包括检测费、消防工程费、建设工程管理费及报价清单以外的其它一切附加费,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支付。
2、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单,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第四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开工日期为预定截止工期日期 。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甲方材料进入乙方制作现场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2、制作完工量达工程制作量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制作费元,(大写: 贰拾万元整)。
3、拾万元整)。
4、余款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付清。逾期1天按未付款总额的0.5%支付滞纳金。
甲 方:
乙 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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