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宿舍寝室长制度
第一条 寝室长应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寝室同学遵守学生宿舍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安排本寝室卫生值日人员并公布值日轮流表,并督促值日同学及时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工作;引导同学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室内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条 督促本寝室同学自觉遵守宿舍安全制度,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水电事故、盗窃现象,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稳定。
第四条 寝室长代表本寝室,负责管理好本寝室的家具等公共设施,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如被故意损坏,应通过办主任向后勤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五条 时刻提醒本寝室同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自觉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六条 对本寝室同学违反规定和制度的不良行为进行规劝,带领本寝室同学遵章守纪、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共同努力,争创“文明寝室”。
第七条 代表本寝室在入住时领用、核对寝室器具等公共设施,在退宿时,协助所在学生宿舍楼管理员做好寝室器具等公共设施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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