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寓中心临时用工人员住宿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房源,确保公寓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住宿规定
1.凡在公寓管理中心工作并住宿的临时用工人员,由公寓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管理;
2. 宿舍内不允许私自乱拉电线;
3.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
4.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床头灯,严禁在室内吸烟、酗酒;
5. 不得在电视机及机架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6. 不得留宿异性,不得私自留客住宿;
7.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8. 凡违犯以上7条者,将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9. 住宿者每人每月免费供电
3.5 度、供水
2.2 5立方。超额部分由住宿人分担,电费为0.62元/度,水费为3.00元/方。
二、 住宿要求
1.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要随意借给他人;
2. 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车内;
3.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丢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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