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管理人员奖惩办法
一、管理人员考核标准
1.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完成任务,每学期进行一次述职。
2. 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每年在市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一篇文章。
3.敬业爱岗,关心教职工,岗位工作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
4. 积极学习,每学期读书一百万字,每人每月向全体教师做读书报告一次。工作日记每人每月15篇以上,每月向全体教师提交一篇教学工作建议报告(字数在1000字以上)。
5. 注重调查研讨,每月听课不低于10次,每月和教师深入谈心不低于4人次。
6. 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每月向全体教师做一次自评报告。
7. 积极奉献,每周义务值夜一次。
8.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按照管理人员工作原则办理各项事宜。
9. 民主正派,科学高效。
10. 遵守会议制度,严守组织机密。不按工作纪律办事,擅自或提前泄露集体决策事宜者,经委员会研究决定,轻者内部批评,严重者引咎辞职。
二、 考核办法
1.量化考核:按照考核标准规定的要求完成工作量,进行量化统计。
2. 质量考核:由班级主任和年级组组长成立管理人员考核小组,对量化工作目标评定优劣,按百分制计算。
3.由全体教师进行满意度评分。
4. 量化考核占60%,质量考核占30%,民主评议占10%。
5.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称职四档,分数按四舍五入计算,90-100为优秀;80-90为良好;70-79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称职。
6. 民主评议评分按百分制原则计算,低于75分都注明原因和事实。
7. 凡以百分制有3人以上计评者,各去掉高低分一个,然后按平均数计算,特别注明原因者据实计算,不视为最低分。
三、 奖惩
1.每年度奖惩一次。
2. 优秀管理人员奖金,按管理奖金考评荣获第一名的教师的
1.5 倍计算;良好管理人员奖金按教师考评第三名者的奖金计算;合格管理人员不享受奖金,不称职者转聘为教师。
3.优秀管理人员最高分获得者评为“优秀管理者”,按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奖金待遇进行表彰,但不占杰出青年教师名额。
4. 先进班级考评荣获第一名的班级的班主任按优秀管理人员对待,无条件当选“优秀班主任”奖金1000元。同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者,评为“创信功勋教师”,享受奖金 元。
5. 管理人员兼任班级教学者,参与符合自己所有条件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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