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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母猪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信函
2024-06-26 14:57:45 责编:小OO
文档


对母猪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信函

西宁市扶贫办:

根据援省本级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年给你县安排援省本级资金30万元,用于对口帮扶单位电帮扶资金的补助。根据报来的补助资金的使用方案,经研究,同意利用援资金实施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在镇村实施。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镇村繁育母猪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土建工程修建饲料加工车间8间、184平方米,生活用房4间、60平方米。

2、购置夏海狮牌9FD-50B型饲料粉碎机4台,北斗牌1吨混合饲料机4台。

3、供电线路配套建设。

三、项目投资

项目投资补助30万元,为援省本级补助资金。其中:土建投资24.4万元,设备购置投资4.6万元,供电线路投资1万元。

四、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后,项目村农业生产结构得到优化调整,主导产业得到加强,贫困群众收入进一步提高。

五、建设期限

至 。

六、项目建设单位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七、要求

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项目管理,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养殖协会管护和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在自验的基础上由西宁市扶贫办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请省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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