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1、 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 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 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 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 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 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 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 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 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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