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及时开展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内部检验工作,放在大修中进行,委托省局锅检中心实施;外部检验安排在运行和小修中实施。
每次机组大修前,公司与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委托合同,内容包括检验范围、要求、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检验费用等,一般均委托省局锅检中心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内外部检验。通过定期检验,确实发现了一些大的设备缺陷和隐患,如1999年1号锅炉定检,查出再热器事故喷水减温度
(20g钢,Φ55
8.5 _30)套筒裂纹; 年2号锅炉检查出高过出口联箱三通焊缝存在裂纹、中温再热器导管弯头焊缝发现较长裂纹等重大隐患,公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处理。
锅炉及压力容器外部检验每年1次,发现的问题都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按照锅炉防止“四管”爆破导则,每次大小修或承压部件检修均做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锅炉安全门定期排汽试验每季度1次,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门校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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