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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建设监管方案
2024-06-26 14:56:10 责编:小OO
文档


开发区建设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改善阳逻开发区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办事不出园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阳逻开发区实际,特拟订阳逻开发区联合办公中心(以下简称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

(一)成立联合办公中心领导小组,由区副区长、阳逻开发办副主任易晓任组长,阳逻开发办副主任魏久明、阳逻开发办党组成员朱桂生任副组长,区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在联合办公中心设立窗口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联合办公中心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机制问题;负责应纳入联合办公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确认、变更和调整;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行政审批。

(二)联合办公中心作为区派驻阳逻开发区的政务服务机构,加挂阳逻开发区减轻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和企业投诉处两块牌子,业务上接受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为进驻部门及审批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服务;督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联合办公中心集中办理,统一规范审批流程;监督审查各执收单位对阳逻开发区企业的收费,协调各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处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诉;完成区、阳逻开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窗口建设和工作人员管理

(一)联合办公中心统一设置咨询、审批、收费和投诉窗口。进驻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窗口部门及其主要职责是:

区国土局(规划局):_____ 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土地登记等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建筑工程招投标备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等工作。

区房产局:负责建设工程白蚁防治、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房地产抵押登记等工作。

区国税局:负责国税范围内企业税务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重新登记以及限版限量票种核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报备、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备等工作。

区地税局:负责地税税务登记、房产契税减免备案等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法人企业及其营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预先核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股权出资登记等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审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排放污染物许可,关闭、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审批、建筑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等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供水单位、食品卫生许可,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核发等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及年审,《就业证》申领、失业人员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伤残等级评定、退休审批、劳动合同登记、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

区质监分局:负责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及年审、计量检定员证件核发及审批,协助办理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申报手续,负责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

对中心窗口不能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由联合办公中心统一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代办。

(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

1.人员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或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选派由派驻部门提名,区人事局审核,联合办公中心同意。窗口工作人员因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窗口部门应当根据联合办公中心的意见及时调整。

2.管理方式。窗口工作人员接受派驻部门和联合办公中心双重管理,以联合办公中心管理为主,其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由派驻部门负责,岗位培训、政治学习、考勤考评考核由联合办公中心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即为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其中优秀指标由区人事部门单列,不占窗口部门的指标。

3.派驻时间。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在窗口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其他工作。窗口部门临时派员顶岗工作,须提前征得联合办公中心同意。

4.其它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联合办公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以及阳逻开发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阳逻开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享受阳逻开发办正式工作人员的有关经济待遇。

三、审批方式和工作程序

进入联合办公中心的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分为即办事项、承诺事项、联办事项、上报事项。

(一)即办事项。服务对象申报事项程序简单、材料齐全且不需要上级审批的,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二)承诺事项。服务对象申报事项需经区行政部门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等技术鉴定及现场勘验,或需要区行政部门内设多个部门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事项,实行承诺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服务对象申报材料后,当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承办通知单》,于当日或次日按该事项审批工作流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

(三)联办事项。联办事项实行项目转办制度。

1.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由阳逻开发办招商处开具项目转办单,连同投资协议书,一并移交联合办公中心办理。

2.联合办公中心召集相关部门窗口、阳逻开发办相关处室和投资方,召开项目服务专题会议,明确各窗口部门和阳逻开发办相关处室的工作任务及办理时限。

3.投资方向部门窗口和阳逻开发办相关处室提供有关行政许可所需资料。由窗口部门和阳逻开发办相关处室根据需要,组织审核、论证、听证、公告、公示或现场踏勘等工作。

4.各相关单位协助投资方组织相关资料,在基本满足前置条件的前提下,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手续。

(四)上报事项。服务对象申报需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当场认定其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后,出具《上报事项通知单》,并按上级要求明确承诺该事项上报办结时限。

四、收费管理

(一)阳逻开发区范围内的各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原则上按“应进必进”的要求,在联合办公中心办事大厅集中收取。

(二)省、市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 〕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前,应到联合办公中心申请备案。

(三)成立阳逻开发区收费审查小组,由区财政局、物价局、监察局、联合办公中心等单位组成,负责对执收单位收费申报进行集中审查。

(四)进入联合办公中心的各部门窗口只开票不收费,由指定银行在中心大厅设立代收窗口,统一收费,所收资金直接缴入相关财政专户或金库。

(五)执收单位向阳逻开发区企业收费时,应事先向联合办公中心写出收费申请,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对常规性收费,由阳逻开发区收费审查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对工商登记、项目报建等一次性收费,由联合办公中心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执收单位开具《缴费通知书》,并在联合办公中心登记备案,缴费单位凭《缴费通知书》到联合办公中心银行代收窗口缴费。

(六)执罚单位对阳逻开发区企业执罚时,应事先向联合办公中心写出执罚申请,经协商一致后,企业到联合办公中心银行代收窗口缴纳罚款。

(七)所有执收执罚收入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方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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