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商业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细则
一、主要依据
1、 国家、省、市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规定;
2、 与__ __ 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__ __ 国际商业中心业主“管理规约”(原称“业主公约”)相关内容。
期为1月1日――1月31日;7月1日――7月31日,为不打扰住户,请到公司财务室缴纳,也可应住户要求,上门收取;
2、 电梯、高层水泵电费,按实际用量用户均摊,每季度收缴一次,上门收取;
3、 楼道、小区内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照明用电费用,按实际使用量,由小区内住户均摊,按规定每2月上门查表收费一次;
4、 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放于车库内指定位置;保管费分别为每辆、每月4元、7元、15元;汽车存放于指定地点。
5、 代收费项目:
6、 对逾期不缴费,又不说明情况而取得谅解的住户,被视为有意滞纳,将加收2%滞纳金;超期3个月不缴费,又不说明情况而取得谅解的住户,被视为有意拒缴,将向人民起诉;
7、 物业服务费用收缴情况,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全年物业服务费收缴情况,以及物业服务资金一年总的支出、盈余情况,每年年底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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