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维修工作,确保维修工作有效开展,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 维修工作的管理
1.学生宿舍的维修管理工作由公寓中心各楼楼长具体负责;
2. 各楼楼长根据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对有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建立主动性查报以及学生、其他工作人员查报相结合的制度;
3.室内照明灯具、电路、门窗、玻璃、家具、床等设施损坏后,由舍长到值班室报修,楼长接到报修后应核实情况及时填写报修单进行维修;
4. 公共场所的水电暖、门窗、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等设施,由楼长和保洁员每天负责检查,发现损坏后及时报修;
5. 维修材料购进要有严格报批手续,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情况,要分别追究采购、验收、保管等各个环节当事人的责任;
6. 维修材料的领用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在填写由维修班长、领用人和中心主任三者签字的出库单后,方可领用。
(二) 维修工作的要求
1.严格维修材料管理制度,维修材料从采购、出库到使用,都要本着科学、节约的原则,要合理使用,努力降低消耗,减少浪费。
2. 严格维修登记制度,学生报修要认真登记,各楼楼长根据维修登记报告分管区域维修人员,每一项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要填写设施维修回访单让学生签字,并在维修登记本上详细地作好登记,以备核查。
3.严格维修用工制度,要按照“区域包干,责任到人”的基本要求,努力减少窝工现象,提高用工效率。
4. 严格维修监督制度,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和学生“自管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维修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5. 对当天维修工作,本楼应有专门人员对报修单位进行回访,并认真填写回访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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