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手册: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1目的严格执行国家认监委颁布的《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及时有效地控制公司认证产品的变更,确保产品的一致性,持续满足标准的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在取得中国强制性认证后,认证产品的变更的申请,变更评价的控制管理。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a)负责执行国家认监委关于《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文件组织学习和执行的监督工作。b)负责按规则的规定要求,申请认证产品的变更,提交相关资料,向国家指定机构提出申请。c)组织对产品认证的变更的评价工作,并作好记录。
3.2 技检部a)负责根据工厂申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范围,适时对认证产品的变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识别,并组织评价。b)负责认证产品的变更申请;c)负责认证产品的变更资料的准备;d)负责对认证产品的变更相关活动的执行。4程序
4.1 认证产品的变更公司产品在获得中国强制性认证取得证书后,如果关键原料种类、来源、配方、生产工艺、施工配比及产品标准等的变更,视为认证产品的变更。认证产品的变更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4.2 认证产品的变更识别技检部根据工厂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随时识别和监控认证产品的范围,对认证证书范围中的产品的技术配方设计、原材料等供应情况发生变化的情况进行监控,以确保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当发现主要引起产品安全特性发生变更情况时,应予以识别,并及时作好记录和取证工作。
4.3 认证产品的变更评价技检部应组织生产部和办公室,对认证产品的变更进行有效的评价,评价的依据:A)、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B)、产品的标准;C)、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D)、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施工配比;E)、产品强制性认证关键原材料明细表;F)、其他相关的安全技术文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A)、原材料供应情况对产品的影响程度,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是否存在;B)、产品的配方设计变更,对产品安全特性的影响程度,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是否存在;C)、配方、生产工艺、施工配比变更,对产品安全特性的影响程度,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是否存在;D)关键原材料的种类和来源、国家标准发生变化。当关键原材料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产地)发生变更时,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4 认证产品变更的申请
4.4.1 当上述认证产品的变更评价结果成立,质量负责人应按《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提出申请。
4.4.2 质量负责人组织技检部、生产部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填写认证变更申请书,以及提供相关资料。
4.4.3 总经理负责对最终申请的资料的审核和批准。
4.5 认证产品变更申请的跟进
4.5 .1质量负责人负责跟进认证机构对认证变更申请的接受,并对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结果的报告。
4.5 .2如果认证产品的变更经认证机构评价需送样品进行测试时,由生产部具体落实变更后产品的样品的生产安排,技检部联系产品的抽样,并具体跟进样品的抽查和送检工作,直至取得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4.5 .3如果认证产品变更后,需要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办公室负责按产品强制性认证申请的流程,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针对差异性补充检测和检查,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独申领证书和换发认证证书。
4.6 认证产品的变更监督管理
4.6 .1产品强制性认证是一种产品安全特性的质量认证活动,其针对特定的产品、依据特定的产品安全标准,并施加产品安全特性具体的材料和结构,当上述条件不存在,发生变更时,原产品安全特性保障的基础也不存在,公司的质量负责人应负责组织认证产品的变更申请,并监督和管理变更活动的每一个细节,以确保认证产品安全的一致性。
4.6 .2在认证产品的变更活动中,始终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规范的操作,确保产品始终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4.6 .3质量保证负责人负责对认证产品的变更活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并对其真实性和规范性负直接领导作用。
4.6 .4当产品结构发生变更,或产品认证证书范围发生变更,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和国家认证机构联络,及时申请认证变更,配合认证机构作好变更的检测和审查工作。5相关文件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12C-049: )6质量记录
6.1 《认证产品的变更报告》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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