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八)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财务约束机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参照《会计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㈠、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财经制度,正确处理好企业内外各方面的经济关系。㈡、依法合理地筹集资金,科学合理地调度资金,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核算、压缩开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㈢、协助领导做好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分析、考核工作,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㈣、执行财务监督,制止违纪违规行为,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第起至12月31日止;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凡需要会计机构办理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擅自涂改。原始凭证文字记录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自行填制的费用报销单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并注明附据数量。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据有权不予受理,并直接向法人代表报告。会计机构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以确保内部牵制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 :差费、低值易耗品和备品备件的管理㈠、关于差旅费的开支规定(附件一)㈡、关于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的管理规定(附件二)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财务管理部。此前规定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附件一关于差旅费的开支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据实报销的办法,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规定标准:不高于100元/天人(单人出差须住一个标准间,可享受2人标准200元/天人,同性2人出差仅享受一个标准间)。参加各种会议的会务费据实报销,不在本标准范围内。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亲友家,一律不得再报住宿费。
第三条 交通费开支办法㈠、乘坐火车从20:00至次日7:00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卧铺票。(必须六小时以上)如不买卧铺票的可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的下列比例计发给个人补助:
1、 直快按票价的60%计发;
2、 特快按票价的50%计发;
3、 新空调按票价的30%计发。㈡、出差人员乘飞机应从严控制,道路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法人代表批准方可乘坐。报销时机票票面上应有法人代表签批(软卧类同)。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作如下规定:凡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途中中转不住宿的,前后乘车船时间可合并计算。
第四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定地区20元(按在该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补)。出差到达两个地区以上的分别按到达地区的标准计发伙食补助。出差在途期间一律按一般地区的标准计发。特定地区指: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省全境及厦门市。单程超过400公里,非宴请途中自用餐,凭票限报20元/人次(含往返)。
第五条 鉴于我公司厂区远离市区,因工作需要每人每次可限报20元交通费,用于车站往返。外埠交通费包干10元/天人(不要,按出差起讫日期计发。带车出差者不享受包干费)。
第六条 出差期间电话费从严控制,凡享受通讯费补助人员一律不得再报,其余人员5元/天且凭票报销。
第七条 驾驶员出差住宿标准同样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过路费应按定额控制、油耗由办公室另行制定标准控制。
第 按36号文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并参照兄弟单位现行办法,凡本市所属地区(当日能返还的)的未婚职工每月可据实报销二次往返探亲的路费。外埠职工(当日不能返还的)每年可据实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附件二关于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的管理规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管理出效益的意识,必须细化经济核算。现就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关于备品备件及低值易耗品的具体管理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备品备件㈠、范围为修理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替换性材料,均属备品备件。㈡、购进和使用制造工程部根据生产安排,结合自身需要做出“月度备品备件使用计划”,报批后,管理统筹部结合库存情况确定最佳采购量并实施采购。采购人员应根据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等要求调研市场、货比三家、按比质比价采购制度规定的程序,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确定供货商并签定合同。购进的备品备件应先接受专职人员的检验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凭入库单及签批后的发货票及比质比价签证单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备品备件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及运杂费。财务依据入库单及发货票登记存货明细帐。经办人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领料单,部门负责人签批后领料。㈢、管理备品备件使用和管理由制造工程部负责。仓库建立备品备件明细帐,依据入库单、出库单按品种详细登记备品备件的购进、发出、退回、结存数量及金额;对备品备件要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仓库保管员月底分类汇总各类领料单并报送财务部门,财务据此作为计算当期成本的依据,并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库存数量、金额。
二、 低值易耗品㈠、范围凡是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 元以下的各种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等均在其中。对某些特殊物品,不论其使用年限长短和单位价值大小,都要列入。㈡、购进和领用各部门需要添置低值易耗品时,必须编制购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款项。购进的低值易耗品先由经办人依据购货填制入库单到办公室入库,持签收后的入库单及签批过的到财务部结算。(如用量较大而比价采购的,需附比价签证单)。购进的低值易耗品按购进实际成本即购入价加购入时发生的运杂费等入帐。低值易耗品出库时,领用人必须填制领用单,批准后领用。㈢、管理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对低值易耗品实行从购进、领用到报废全过程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详细记载低值易耗品的购进、发出、退回、报废、结存数量;对低值易耗品要定期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做到帐实相符。办公室要制定相应的保管制度,将使用保管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防止丢失和毁损。低值易耗品失去使用价值须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制报废申请单,经办公室审批同意并销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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