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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风考评办法
2024-06-26 14:58:50 责编:小OO
文档


教师行风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考核内容,建立师德考核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大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考核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校级领导干部考核按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执行),经批准的二线人员和长期病休超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与步骤

(一)方式

采用“五考核”的形式,即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事考核、学生考核、家长考核,时间在每年的6月份。

(二)步骤

组织学习。每年在考核前要组织参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要紧密联系实际,加强对照,查找师德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期间,学校要有记录,个人要写好笔记。

实施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一是要做好准备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师德考核方案,印制相关评分表格。二是要组织好学生考核与家长考核。要召开专题会议,讲清意义,明确要求,学生考核由所在学校(单位)随机选择任课对象不低于50%学生参加。家长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可采取问卷、座谈等形式。三是组织好领导考核和教师间的互评。领导考核和教师间的互评按考核体系相应条款评分,人员多的学校可以分组进行。四是组织好非教学人员的考核。非教学人员由自我考核、校长考核、其他领导考核、教师考核(非教学人员参加)四个层次组成,按考核体系相应条款评分。五是做好考核统计。

梳理反馈。学校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梳理分析,视情况向教职工本人反馈,同时进行个别谈话。教职工要根据反馈的问题,剖析原因,提高认识,主动反思,认真开展自我考核,提出改进的时限。

整改提高。师德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边考核边整改,对师德表现差,问题比较突出的个别教师由学校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改进提高。通过整改使教师队伍中觉悟不高,师表形象差,以职谋私,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认真总结。集中考核结束,每位教师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个人总结上报学校。各学校更要认真总结,对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提出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工作。

四、考核计分办法

分低学段教学人员、高学段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四类组织考核。调查表中的优、良、合格、不合格的分值分别为90及以上、80__ 、60__ 79,60以下。

除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幼儿园外的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10%,领导考核占35%,教师间互评占30%,学生考核占15%,家长考核占10%。

小学一、二、三年级及幼儿园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10%,领导考核占40%,教师相互考核占35%,家长考核15%。

非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10%,领导考核占20%,中层干部考核占30%,教师考核占40%。

事业单位人员:自我考核占20%,领导考核占30%,同事考核占50%。

五、考核结果运用

《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考核结果运用做如下规定:

(一)在学校(单位)师德考核成绩位于前10%的,在市级新闻奖教金、师德楷模、终身班主任,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三坛”、学科骨干教师评选中优先推荐。

(二)考核成绩位于前三分之一的,在以下方面优先考虑: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在教师竞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时予以倾斜;优先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学术考察和科研活动。

(三)考核成绩低于后三分之一的,原则上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四)对师德考核不合格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给予缓聘或转岗分流。

1.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2.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3.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4.在教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5.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加强领导

师德考核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政治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务求实效。学校要成立相关组织,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考核方案与细则,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积极参与考核工作;要把集中考核与经常性考核有机结合,使考核工作真正取得成效。请各地及时将考核情况报送市教育局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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