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安全工作制度
1.0为保证安全工作,各员工必须熟知本安全制度,并认真执行。
2. 0各特殊工种技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 0各安全用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摆放,每次使用前后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不可靠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将其单独放置并向工程或公司领导报告。
4.0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5.0使用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时,首先必须确定,现场无任何火源、火种(包括潜在的、可能产生的火种)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吸烟,严禁一切可能产生火种的操作。
6. 0使用电焊,切割机等设备时,必须清除完现场的易燃物后方可使用。
7. 0原则上不带电作业,如必须,则应做好绝缘措施,且必须有专人监护。
8. 0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而必须马上施工的,必须有专人在场监护,且施工前必须备好应急方案,做好应急措施,如在现场备齐灭火器、找好水源等。
编制:审核: 批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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