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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西中学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2024-06-26 14:59:27 责编:小OO
文档


柏西中学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E中学宿舍管理暂行规定教工、学生宿舍是学校的固定资产,也是教工、学生生活起居和工作学习的地方,为了保障教工、学生宿舍的切身利益,加强对教工、学生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工宿舍

1、 集体宿舍(含午休室)仅限经批准的教工居住,任何人不准带亲友居住,若无特殊情况,一学期不居住者,取消其居住权。

2、 集体宿舍(含午休室)每间居住人数由总务处论定,在不满员的情况下,居住者不得拒绝总务处新安排的教工居住,在学校的住房需要进行调整时,居住者应服从总务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

3、 教工宿舍结构的牢固是住房安全的保障,住户不得任意改变或损坏房屋整体结构。住户需对居室进行装修,应在不损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方可施工,并且由此引起的险情和事故由个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含经济上、法律上责任)。

4、 产权或使用权不归学校的教工用房,学校不负责维修和改建。如需学校代维修或改建,应缴交工料费。

5、 校园内空地均属国家资产,任何人不准搭盖临时设施或简易房舍。违者,限时拆除并承担一切费用。

6、 教工宿舍的租金标准按市房改文件执行。

7、 教工宿舍的土木、水电维修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 学生宿舍

1、 凡申请住宿的学生,在接到学校的住房安排通知单后,应按指定的序号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转借、转让和调换,不得留他人住宿。

2、 住宿学生应自学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3、 宿舍内要做到寝具、洁具摆设规范、整齐、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

4、 住宿生因故不能回宿舍,应向寝室长请假并说明原因、时间、去向。

5、 住宿生应按标准、按时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按放弃处理。

6、 若因工作需要,需调整宿舍,住宿生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调整。

三、 教工宿舍水、电维修管理规定

1、 凡在室内安装的水电设施、若有损坏、老化等原因,一律由用户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2、 室外的水电设施,如各户水电表、闸门、总闸阀、路灯开关等公用设施,各户不能擅自打开总表闸阀,不能在路灯上接火,如属自然损坏、由学校维修、拆换。如属人为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3、 住户室内卫生间堵塞,由用户自己疏通,费用自理。室外排粪管道、化粪池、下水道堵塞,由学校负责疏通、修理。

4、 分单元安装住户的水电表,学校按照用户水电表上的实数收取费用。总务处实行定期(每月一次)查表,不定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偷水、电者,根据情节轻重报经校领导批准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具体见水电管理暂行规定)。

5、 公共场所水电要节约使用,随手关龙头、关电、室内装有水表的教工,一律在住房里用水,不得在学校公用龙头上用水。

6、 住户要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由此造成的事故和险情,要追究当事人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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