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建委〔 〕106号《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建建发〔 〕63号《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舟山新城商会大厦工程"平安工地"创建,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舟山新城商会大厦位于舟山市临城区定沈路北侧、千岛路东侧,毗邻舟山市行政管理中心、银泰CBD商业中心,是舟山市政治、经济、商务的中心,交通条件十分便利。本工程为二十五层商用写字楼,地下室一层,总高度9
9.9 0米,建筑面积7169
2.5 0㎡。基础采用φ600、φ800、φ900钻孔灌注桩;上部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外墙为玻璃幕墙、局部干挂大理石;门窗采用断热铝合金门窗、真空平板玻璃。
二、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准确把握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发展方向
结合本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监督、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坚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作为平安工地创建的基础,以全面落实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创造安全、和谐建筑施工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定期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情况,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本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种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违法犯罪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基本消除,现场管理人员及民工的法制意识及法律素质得到全面增强和提高。
1、 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严格社会治安法人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平安工地"一岗双责管理责任制,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评比制度落实。无治安刑事案件和职工重大犯罪;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2、 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健全,施工工地建立健全治保小组或专门护卫力量,重大建设项目要聘任专职保安,设立报警电话,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护卫。层层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制度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覆盖率达到100%。
3、 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安排布置施工工地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各类建筑施工材料管理有序,重要建筑材料按要求存放,塔吊、脚手架、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等施工现场和施工设施安全检查责任落实,无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 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并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施工场所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各种记录完整齐全。
5、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管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妥善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上访和"民转刑"案件、无危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
6、 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职工宿舍和食堂内部环境整洁卫生,职工文化生活健康丰富,精神面貌积极向上,暂住人口登记率、率达到100%,无外来务工人员严重违法犯罪。
7、 积极配合、综治及计生部门,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扰乱建筑工地的不法行为,严厉打击挑衅滋事、强买强卖、偷盗抢劫、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物资的安全。
三、 实施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落实创建"平安工地"具体措施
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实施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使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一是加强对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平安工地"创建体系,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逐级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努力完善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例会制度、检查制度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依法规范施工企业安全质量行为,认真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和操作规程为基础,依法规范施工企业市场行为,指导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
三是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相结合。结合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对监管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基础上,把着力点落实在加快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制度上。为此,着重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联络员制度、建筑工程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度、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预测、申报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等
四是严厉打击扰乱正常施工生产秩序违法犯罪。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大对建筑企业、施工工地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建筑工地治安隐患排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建立施工单位及派出所、居委会等部门的治安防范联动机制,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打击不法分子。
五是进一步落实创建"平安工地"各项工作措施。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认真落实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对治安安全消防隐患的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结合平安创建活动,健全企业安保组织,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切实有效、运转正常的治安保卫工作体系。要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消防救援设备,定期组织演练,有效应对群体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要全面实行"从零工作法",坚持安全生产每天从零做起,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每天的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监控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防护"零"隐患,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生产"零"事故。
六是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和标准化管理工地的创建活动。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高标准建设职工宿舍、食堂、淋浴室等施工现场临时生活设施;加强施工现场卫生和场容场貌管理,不断改善职工学习、生产和生活环境,积极争创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要加强施工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安全警示用语、开展安全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安全防范、交通安全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七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项目部要认真做好预防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有关问题的出现,继续抓好规范劳务分包资质和劳动用工合同行为,规范总、分包责任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时,要健全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八是"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实现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以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使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过渡。改进监管方式,从注重工程实体安全防护的检查,加强对企业自保体系建立和运转情况的检查拓展和深化;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转化为施工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逐步改善农民工的生产作业、生活环境、不断增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 优化环境、落实措施,为创建"平安工地"奠定良好基础
要求施工单位各项目部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全面推进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着重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良好的建筑工地治安管理秩序,为构建和谐平安舟山做出贡献。
(一) 优化环境:
1、 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1) 落实工地安全防范措施,搞好施工区、宿舍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 有效遏制打架、、吸毒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⑶ 及时排查调处各种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尽量杜绝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等现象。
2、 安全放心的生产环境:加强安全教育防范,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 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内容、寓教于乐,增强公共安全感,创造良好的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确保社会稳定和生产发展。
(二) 落实"五个防止":
1、 防止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恶性事故和治安事件。
2、 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暴力恐怖犯罪和涉黑、涉恶性团伙犯罪案件。
3、 防止发生建筑工地重大安全事故。
4、 防止发生建筑工地重大质量事故。
5、 防止发生"功"等邪教组织聚集事件。
加强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构建和谐的安全环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根据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坚强监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施工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施工安全长效机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安全环境有序发展,确保本项目顺利施工,为舟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平安工地",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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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舟山分公司第一项目监理部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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