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销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制定本办法。
第前将下一年度人才需求计划上报上级公司。
第七条 因新设立部门(办事处),以及因员工辞职、辞退、调动、转岗、晋升而出现岗位空缺未纳入年度招聘计划又急需补充人员的,应及时上报补充人才需求计划。
第 人员需求预测要综合考虑公司战略、管理变革可能导致的公司规模变化、员工流动等因素,同时优先考虑内部人才供给,在内部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再进行外部供给。
第九条 公司上报的人才需求分类计划和补充人才需求计划,由产品经销公司人力资源部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于8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条 人才需求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复后下达执行,逾期未上报、未列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及补充需求计划的,不予配置相应人员。第三章 招聘
第十一条 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用人部门参与招聘测评方法、策略的设计及应聘人员的测试、面试、评价等工作。
第十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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