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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茧购买市场监管方案
2024-06-26 15:10:38 责编:小OO
文档


蚕茧购买市场监管方案

为切实保护蚕农利益和蚕桑龙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蚕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订二0一二年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强化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工作,规范蚕茧市场流通秩序,切实保护蚕农利益和蚕桑龙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全县蚕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1、严格审查从事鲜茧收烘经营企业的资格,重点是查看“三证”(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检验员证),坚决取缔无证收烘鲜茧行为。

2、严格按照质量、价格、计量标准实行议评收购,严禁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禁止混等收购及手估目测。

3、严禁收购、出售毛脚茧,确保蚕茧质量。

4、确保现钱现货,不给蚕农打白条。

5、实际收购数量与票证一致,不得隐瞒鲜茧收购数量。

6、严厉打击无证收购鲜茧行为。

7、坚决取缔土法上马的收烘设施。

三、工作职责:

1、经贸局要做好蚕茧收购市场管理统筹工作;

2、工商局要强化执法检查,对无证经营者坚决取缔,依法查处扰乱市场行为;

3、质检局要严把质量、计量关做到优质优价;

4、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督,维护价格的严肃性;

5、国税局要做好票证供应、税费征收以及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6、、交警大队要配合检查组严格执法,维护蚕茧收购市场正常秩序;

7、蚕桑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派驻各收购点,协助企业蚕农做好收购工作,监督收购价格执行情况、并如实对企业收购的蚕农鲜茧数量、价格等进行登记;

8、各镇要安排专人派驻各收购点,协助企业蚕农做好收购工作,监督收购价格执行情况、并如实对企业收购的蚕农鲜茧数量、价格等进行登记;安排干部深入村、组做好蚕农的解释,摸底排查镇内茧贩和土灶掌握信息,及时上报综合执法组,积极配合县执法组的工作。

9、文广局要认真做好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宣传;

10、监察局要不定期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对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11、蚕茧收购企业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方便蚕农就近出售蚕茧,严格按照订单合同收购,严禁压级压价。

四、工作分组

成立县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县副徐小丽任组长,经贸局方向刚任副组长,监察局、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交警大队、文广局、蚕桑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蚕茧市场管理检查组、收购驻点工作组,加强蚕茧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1、蚕茧市场管理综合执法组

组长:

成员:经贸局(2人,车一辆)、物价局(2人)、质监局(2人,车一辆)、工商局(2人,车一辆)、国税局(1人);

2、收购驻点工作组

组长:各镇镇长

成员:每个收购点配备经贸局、蚕桑服务中心、本辖区镇干部各1人。

五、工作要求

1、所抽调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不得随便换人;

2、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各负其责,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禁徇私舞弊;

3、各组组长必须每天如实将参加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各点收购情况汇总上报县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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