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织里童装商会行业行规行约
为不断发展织里童装业,保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和企业声誉,开拓国际市场,建立行业和企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特制订本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一条本会理事会负责本规约的制订、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凡从事童装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相关企业,都应遵守本规约。
第二条提倡文明生产、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坚持执行行业生产、经营、服务等有关规定,自觉规范企业行为。
第三条提倡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培养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反对那种自己不培养而专门挖拉其他企业技术人才和生产骨干的行为。
第四条提倡严格管理,建立和健全企业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五条提倡学知识、学科学、学技术,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术素质。
第六条提倡行业内部的团结、互助、协作和自律,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对行业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采取研讨、协商等方式解决。
第七条提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讲究信誉、自尊自律,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生产经营,不断树立行业和企业的新形象。
第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童装行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第九条严格童装生产中的有关工艺、技术、质量等标准和规范,坚持质量第一,积极树品牌、创名牌,坚持制止假冒行为。
第十条坚持执行国家的物价,明码标价,优质优价,严禁损害他人的利益。第十一条对企业童装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协同质检部门开展打假活动和服装产品抽检,对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予以帮促。
第十二条保护行业平等竞争,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并汇总企业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为制定或调整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在财政部门指导下,对本行业内开展以公平税负为目的的同行议税,参与税务监督。
第十四条开展行业产品评优活动和名牌产品的推荐工作,提高行业整体水平。第十五条组建信息网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本行业的经济信息,及时传递给会员企业,供企业经营决策参考。
第十六条组建营销联销协作网络,开展海内外的经济交流,举办与服装行业相关的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
第十七条举办童装技术讲座和技术培训班,会同有关部门对技工和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授予等级、职称。
第十采取不同形式,向国内外商家和消费者宣传织里童装业,树立织里整体形象,推进织里童装业持续发展。
第十九条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定期报送产量、产值、利润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对违反规约行为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以利纠正其错误。对继续违规违约的单位,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规约经本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吴兴区工商联(商会)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约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本规约有不符合国家法规的,以国家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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