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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评查
2024-06-26 15:18:32 责编:小OO
文档


庭审评查

_________人民庭审评查工作

开展情况

______人民根据最高院、省院及中院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院党组提出要求,要更加充分认识加强司法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加强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将开展“庭审评查”活动与今年的工作思路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并以庭审评查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以往开展庭审评查的经验,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容易被忽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实现庭审评查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促进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提升。

庭审评查,不仅适时检验庭审质量,而且较好地提升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更为我院全面掌控法官庭审水平、完善法官技能培养和绩效考核、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摸索和总结出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模式。

(一)制订庭审评查标准。为使庭审评查规范化,依据中院庭审评查方案,将庭审评查评分标准分为开庭准备、程序审理、司法礼仪、合议庭作用、庭审笔录、裁判结果等六个方面。

(二)组成庭审评查考评小组。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有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庭审评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庭审评查机制,由主管审判管理和案件评查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审管办主任和评查办主任为副组长,审管办和评查办的资深法官组成庭审评查组,组织实施庭审评查。

(三)确定评查范围及内容。对全院担负审判工作任务的各业务庭和基层法庭的审判员、员及值庭司法均进

行评查。内容包括举证、质证、认证等法庭调查是否得当,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是否进行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是否完整到位,庭审记录是否依程序进行,是否由诉讼当事人确认签字,裁判文书格式是否规范,论理部分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法律文书是否依法送达以及法官、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庭审驾御能力等。

(四)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庭审评查,对庭审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通报。

二、庭审评查展露特殊功能

通过庭审评查,使全院的庭审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庭审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整个庭审从宣读法庭纪律、法官入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认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和法庭调解,直至宣布休庭,都在依法规范、紧凑有序中进行,崭露出人民法庭审判的特殊功能。

(一)接受社会监督的功能。庭审基本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和庭审评查标准进行。大多数审判人员庭审程序规范,庭审局面掌控良好,庭审过程有条不紊。法官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允许社会民众参加庭审旁听。近年还邀请部分、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士参加庭审观摩,并和他们座谈交流。从而使审判活动在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进行。有利于满足当事人及社会民众对庭审程序、庭审活动及法官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知情权。

(二)增强司法能力的功能。庭前准备工作充分,法官对法言、法语运用自如。语言流畅,思路清晰,合议庭成员、员和当事人配合默契,体现了法官较强的司法能力和水平。通过阳光审判,法官接受当事人和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促使法官不断学习和总结庭审中的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业务

水平和业务技能,增强查明案件事实证据、驾驭庭审、处臵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有效化解矛盾的功能。审判员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顺应民商事案件“大调解”的形势。对调解意义释明到位,对当事人晓知以理,动之以情。千方百计促和谐,凸显调解艺术。法官在庭审时,不只满足于裁判结果的公正,而把庭审当着缓解纠纷的“减压器”,化解矛盾的“润滑剂”。通过在庭审上的辩法析理,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司法的公正,从而服从并接受裁判结果,实现案结事了,息讼止争。

三、庭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庭调查阶段存在的问题

1、对庭审局面失控。在当事人宣读起诉状或答辩陈述后,有的审判长或独任法官没有询问当事人本人是否有补充意见即进行下一程序。归纳无争议事实和有争议焦点不够准确。有的案件预先未能告知当事人陈述应注意的事项,导致法庭调查阶段和法庭辩论阶段分辨不清,出现当事人或旁听人员插话不能及时制止,使庭审局面失控。

2、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不利。有的审判员对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证据不进行固定,不能按照“证据的三性”围绕争议焦点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使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无异议而应予以认证的证据不能当庭确认。

3、法官、员和当事人配合不当。由于个别审判员在审理中语速频率过快,当事人的思维和员记录跟不上审判员的思路,有时法官询问员是否把笔录记完才继续进行庭审。达不到法官“统揽全局”之目的,不能产生有条不紊的最佳庭审效果。

(二)法庭辩论阶段存在的问题

1、指导当事人法庭辩论不当。辩论围绕的争议焦点不够明确,在庭审中任由当事人陈述、辩论,造成述、辩混乱。

2、当事人辩论结束后缺乏法官的总结归纳,出现小结和调解顺序混乱。

3、审判员临阵当“翻译”。在少数民族当事人未请翻译人员情况下,由于民族语言的局限性庭审出现“卡壳”,这时不得不由少数民族审判员“临阵”当“翻译”。显得法官和当事人层次混乱。

(三)员在庭审中存在的问题

1、准备工作中个别员言行呆板,宣布法庭纪律照本宣科,神态缺乏自然、亲切感。

2、记录速度慢,跟不上法官的询问、审查思路。对当事人、证人的陈述记录不完整,不能全面反映庭审过程。

3、对当事人的陈述语言机械记录,不能用自己的语言和思维概括涵义而进行归纳。错、别、白、多、漏字等低级错误频出,有的记录甚至出现意义相悖的文字,影响案件实体判决。庭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庭审功能的发挥。

四、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

(一)少数审判员和员的业务素质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审判经历较长的审判员,不注重知识的更新和审判方式的改革。新上岗的审判员还有临阵“怯场”的通病。近期新招录员占绝大多数,他们还缺乏实战经验。

(二)部分法官对庭审评查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平时开庭随意性较强,缺乏个案的规范化审理模式,总是为迎接评查、年终考核而“临阵磨”,效果不佳。筛选接受评

查的多数案件过于简单,缺乏典型性和可研究性。因此,庭审效果不佳,失去评查的意义。

(三)庭审活动的配套物资装备还有待于加强。审判环境、审判场所缺乏固有的威严性。证据、笔录和应当向当事人公开的庭审资料缺乏大屏幕显示仪,公开审判透明度欠缺,不能满足庭审评查工作的需要。一段时间院里没有配备专、兼职翻译,致使“人到用时方恨少”。在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加诉讼时,出现庭审中当事人和法官以及当事人之间语言交流困难的场景,法官“仓促上阵”当“翻译”,使个别庭审效果出现缺憾。

五、解决庭审评查存在问题的探讨

在庄严的国徽下,法官主持庭审的成功与否,在形式上反映法官的素质和的精神风貌。庭审如同一场戏剧,从大幕徐拉开到演员向观众谢幕,全场都能够使人惊心动魄,回味无穷,催人奋进。怎样使我们的法官演好庭审这每一场大戏,让公众和社会感召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这就需要法官承担起历史的重任,履行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并体现在庭审的每一阶段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上之。因此,对如何解决庭审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庭审质量,使庭审评查发挥应有的作用,愿与同仁进行探讨。

(一)增强法官庭审的程序意识。要屏弃“重实体、轻程序”的陋习,作到实体和程序并重,认识到程序法的价值,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司法公正。庭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法官入庭、退庭步调要整齐划一。法官在庭审中要正确使用法言法语,讲究着装和使用法槌,让庭审过程折射出人民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法官要认真研究举证、质证和认

证规律。在庭审中,法官针对具体案情,必须明确当事人的举证范围及举证、质证顺序,积极指导、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同时,法官必须掌握逐一认证、分段认证及综合认证的适用条件,确保正确认定案件事实,高效优质审理案件。

(二)练好法官和员庭审技能。积极争取参加上级培训、观摩。聘请专业老师授课,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丰富法官的法律知识,使法官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示范庭的指导导作用,除本院组织庭审评查,举办示范开庭观摩外,平时各业务庭之间也可以互相邀请观摩、点评、指导。不要等上级组织评查、考核才“准备”,更不能为应付评查、考核才按“规范化”程序开庭。要有每时每刻都在接受评查、考核的临阵感,更重要的是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

(三)强化物质基础和文化建设。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为庭审提供最佳条件,配齐、配强翻译人员。

审判法庭是庭审的场所,是社会民众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身权益和接受法制教育的特定空间。审判庭作为公正裁判案件的法定场所,决定了其造型和设臵不同于其它建筑的特性和意韵。审判庭的造型和设臵应尽力营造出庄严、肃穆的氛围,并有利于审判职能的有效行使。审判庭的庄严、肃穆,不仅能使当事人及听众肃然起敬,对法庭、法律产生敬畏,有利于庭审的开展,而且也应该是法官庭审活动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加大对建设的投入,在原有的物资装备基础上,建设高质量、多功能、现代化的审判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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