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商业助学贷款,学生还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高校的院校奖学金及企事业单位的助学金等获得资金支持。此外,大学生还可以通过勤工俭学赚取报酬,缓解经济压力,同时学校也可以提供绿色通道,帮助贫困新生入学。
法律分析
除了商业助学贷款,还有其他形式的助学贷款。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用于支付借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就读国内中学、普通高等院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已获得批准在境外就读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的学费、杂费和生活费用(包括出国路费)的贷款。
奖学金
当前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还有一些各高校的院校奖学金及企事业单位在高校设置的助学金等。
勤工俭学
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做工赚取报酬,主要集中在家教、兼职、零工等几种类型。部分也可由学校统筹安排,缓解一定的经济压力。
绿色通道
贫困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拓展延伸
除了商业性助学贷款,还有哪些形式的教育资助?
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和确实缺乏资金支出的学生,由家庭所在地的学校董事会、教育行政部门或给予资助。具体办法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因此,除了商业性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通过家庭所在地的学校董事会、教育行政部门或获得教育资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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