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交警一般情况下不会扣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从法定程序上来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当扣留双方机动车并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交警是不会扣车的。
一、有权利拿走身份证吗
交警并没有权利扣留我国任何一位公民的身份证,就算是当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扣留的也是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甚至于是机动车,但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扣留公民的身份证的。除非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因不允许随意出入外地才扣留了身份证。
二、交通扣留汽车会怎么处理?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交警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三、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多长久
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
交通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第五十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