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应该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如果单位不批准年假或不批准年假期间安排年休假,就应按照300%支付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情况,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分析
不批年假不合法,用人单位不批准年假的,应该按照300%支付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拓展延伸
单位不批准年假,如何支付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批准职工的年假,并安排年休假。如果单位未批准职工的年假,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按规定批准年假并支付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劳动者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因此,如果单位不批准年假,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应该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年假或未批准年假期间安排年休假,则应按照300%支付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情况,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同时,单位也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