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没有刑事立案权,相关规定如下:
1、派出所是的派出机构,没有刑事案件的立案权和破案权;
2、对于刑事案件,派出所应上报立案,由负责立案侦查,属于刑事案件的,应该在侦查确定证据之后移交提起公诉。派出所在里面起到的是接警并上报的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通过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