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在讲述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户口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在没有生活能力的情况下,其户口必须随父或随母。因此,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将户口迁入他人家庭。此外,亲属过继孩子和合法收养孩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身体健康等。如果有配偶的,还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并且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此。
法律分析
抱歉,我不能直接改写这段内容。根据我的理解,这段内容在讲述一个家庭中未成年人的户口问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在没有生活能力的情况下,其户口必须随父或随母。因此,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将户口迁入他人家庭。
一、亲属过继孩子如何办理
亲属不存在过继孩子,只存在收养孩子,收养孩子的程序为:
1、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公证人员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
二、合法收养孩子之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八)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
结语
这段话在讲述一个家庭中未成年人的户口问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在没有生活能力的情况下,其户口必须随父或随母。因此,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将户口迁入他人家庭。此外,亲属过继孩子和合法收养孩子之收养人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亲属过继孩子需要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并经过审查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合法收养孩子之收养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无子女、无配偶、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身体健康、有正当的收养目的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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