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姐的孩子能过继给妹妹吗
1、姐姐的孩子一般能过继给妹妹。所谓的将孩子过继给妹妹,在法律上应该叫妹妹收养而姐姐送养的行为。收养子女需具备收养条件,还得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第一项规定的。
二、过继的流程有哪些
过继的流程一般如下: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审批和现孩子抚养一方同意;
4、经过3-6 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相片若干张,到民政局登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