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补写借条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借款人向自己借钱时出借方要求补写借条的案例。补写借条需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姓名、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数额、借款原因等,并尽量附带身份证号码等避免纠纷。而借款人向自己借钱时,出借方可以要求补写借条,但需注意避免产生纠纷。
法律分析
一、几年前欠的钱现在要补借条可以吗?
几年前欠的钱现在要补借条可以,只要借贷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无疑是可以补写借条的。
补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姓名、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数额,借款原因等。另外还应注意以下四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否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可能会以内容非其所写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是借款人。
二、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债权人书写,而不是由负债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他人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在借款人向自己借钱的时候,作为出借人的单位、公民可能会因忘了要求对方书写借条,也有可能虽然书写了借条,但是出借方不慎丢失。这些情形出现之后,出借方可以向对方提出补写借条的请求,但提出此请求可能会遭到对方的拒绝,被拒绝后若是无法拿出借条外证明债务人应该还款的义务,就极有可能无法将借出去的要回来。
结语
此外,在书写借条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最好在借条中明确写出借款的数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以及借款的原因;其次,出借人需要亲眼看借款人的签名,以避免因签名被篡改而产生的纠纷;另外,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本人,而不是出借人;最后,尽量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语言,以免产生歧义。总之,在书写借条时,需要仔细考虑,确保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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