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试用期应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合同期限而定。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检查违法行为,并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法律分析
公司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对不对
不对,而且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违法行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试用期只是表示你与该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
对此,《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延伸补充:
我国劳动法关于试用期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21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朔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法》第85条:“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劳动合同法》第79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公司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违法行为。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且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法还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可被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制止并要求改正,同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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