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要将设立了抵押权的汽车进行买卖的,相应的买卖协议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等基本姓名,购买车辆的价格,交付的时间等内容,由双方共同签订。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的形式和效力:
1、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
2、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3、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4、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
2、权利凭证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
4、抵押费用;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不同的抵押物登记部门:
1、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3、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5、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综上所述,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办理抵押登记的约定,不同的抵押物登记部门是不同的,签订时要依照法律规定来办理,以免引起法律纠纷,损害双方利益。还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