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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否合法?
2024-07-02 15:39:47 责编:小OO
文档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病假规定根据工龄和在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合同应包含试用期,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终止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1、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的已经属于建立劳动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病假规定有哪些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一般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时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经过的试用期限要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要终止也要与劳动者协商,达能共识后才可解除,

结语

保障劳动者权益,合法合规才是根本。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已属建立劳动关系,应及时签订合同。而病假规定根据工龄和工作年限给予不同医疗期。在劳动关系中,合法合理的安排病假是保障员工健康的重要措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病假规定的遵守,都是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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