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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在哪做医疗鉴定?
2024-07-03 02:03:4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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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的负责机构包括: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部门机构;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的部门机构。因此,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根据需要到不同层级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申请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在哪做医疗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在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机构做。如果当事人对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收到鉴定结论后,去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在哪做医疗事故鉴定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岳阳医疗过错鉴定在哪做?

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如下: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2、鉴定材料的质证;3、鉴定机构的选择;4、鉴定前的听证;5、鉴定材料的补充;6、鉴定结果的出具。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之后应该在哪做伤残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起诉之后要求鉴定的,委托机构鉴定。

受理部门:

(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医疗事故纠纷在哪做?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是:1、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3、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经人民调解或者判决解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第四十四条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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