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肇事赔偿纠纷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私了、通过交通部门调解、向人民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一、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是否可以直接起诉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调解的时间。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立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交通事故已经结案了,对方又来追究他的车损赔偿
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提起诉讼。由交管部门调解赔偿,并非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履行靠双方自觉,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开车撞人不赔偿怎么办
开车撞人不赔偿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将对方起诉到有管辖权的,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此纠纷。对于交通事故纠纷,可以到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需提交起诉张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鉴定报告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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