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种税率包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附加税费的计算方法:
1、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以实际缴纳的额为计税依据。
2、根据企业所在地的不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分别为7%、5%、1%。
综上所述,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的税种和税率随着营业税的取消而发生了变化,目前主要包括及其附加税费,企业应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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