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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离婚了女方还有低保么
2024-07-03 01:36:5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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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低保户指的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低保户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如果有特殊情况符合个人单独申请的也可以。在审查属于低保户的时候对婚姻关系是有婚姻关系的审查,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期间已经符合低保户的要求,离婚后以个人单独提出申请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属于有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申请低保必须满足的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第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第十二条家庭经济状况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第二十条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和初审意见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对单独登记备案或者在审核确认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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