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由共同受益人承担,也可由共益人协商某个共益人承担。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清偿破产费用。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按照比例清偿。
法律分析
共益债务一般由共同受益人承担,也可由共益人协商由某个共益人承担。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拓展延伸
共益债务的还款责任确定
共益债务的还款责任确定是指在共益债务关系中,确定具体的还款责任主体。共益债务是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涉及多个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共同利益和责任。在确定还款责任时,需要考虑各方的权益平衡和公平性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可以通过协商、裁决或判决等方式来确定还款责任主体。这涉及到债权人的优先权、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共益债务的性质等因素。确保还款责任的明确性和公正性,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债务人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促进共益债务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结语
共益债务的还款责任确定是确保多方权益平衡和公平性原则的重要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可以通过协商、裁决或判决等方式来明确还款责任主体。这有助于维护债权益,促进债务人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确保共益债务关系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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