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应及时复印给当事人。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可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结论有异议可另行委托并告知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重新检验、鉴定、评估只能申请一次且时限相同。评定书应包括各项内容。若多个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应优先采信高级别机构的结论。
法律分析
2、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期限应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伤者应在60日内提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应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评定。如果伤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则评定期限将相应延长。评定期限的计算不包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此外,如果伤者有合理的事由导致无法按时提出申请,可以在规定期限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因此,根据具体情况,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期限的计算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伤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向当事人提供复印件。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复印件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需经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并告知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仅限一次,时限与原检验、鉴定、评估相同。评定书应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若不同鉴定机构对同一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应优先采信级别较高的鉴定机构的结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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