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相关奖励优待,独生子女证制度将停办,退出历史舞台。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什么时候?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12月31日。
1月1日起,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
将停办独生子女证,退出历史舞台,享受不了独生子女了。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
(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拓展延伸
独生子女取消后,如何处理已办理的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取消后,已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已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可以继续有效使用,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优惠。然而,一些地区可能会逐步取消相关待遇,对已办理的独生子女证进行过渡性处理,可能会逐步减少或取消相应的优惠。因此,建议持有独生子女证的人员及时关注变化,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处理方式,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划和调整。
结语
独生子女的取消意味着独生子女证将退出历史舞台,不再享受相关优待。已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仍可继续享受待遇。然而,个别地区可能会逐步减少或取消相关优惠。建议持证人员及时关注变化,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做出个人规划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九条 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
(一)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
(二)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
(三)提供咨询服务;
(四)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
(五)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
(六)参加志愿服务、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七)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
(八)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涉及老年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
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老年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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