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或有特别恶劣情节,将被判3-7年有期徒刑。特别恶劣情节包括: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死亡6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且力赔偿60万元以上。若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将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指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而导致被害人无法获救而死亡。
法律分析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拓展延伸
肇事逃逸行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及其法律追责
肇事逃逸行为对交通安全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当肇事者逃离现场时,可能导致伤者无法及时得到救助,进一步加重了伤者的伤情甚至导致死亡。此外,肇事逃逸也会破坏交通秩序,增加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风险。对于肇事逃逸者,法律会严厉追责,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和民事赔偿。刑事处罚包括罚款、拘留甚至刑期,而民事赔偿则需要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损失以及精神痛苦等。通过加强对肇事逃逸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们可以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结语
肇事逃逸行为对交通安全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当肇事者逃离现场时,可能导致伤者无法及时得到救助,进一步加重了伤者的伤情甚至导致死亡。此外,肇事逃逸也会破坏交通秩序,增加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风险。对于肇事逃逸者,法律会严厉追责,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和民事赔偿。加强对肇事逃逸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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