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但变更需要有。遗嘱人可以通过另立新遗嘱、撤回前遗嘱或与遗嘱相抵触的行为来变更或撤销遗嘱。公证遗嘱需要通过公证处进行变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法撤销公证遗嘱。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的撤销或变更需遵循《民法典》规定。
法律分析
一、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吗
遗嘱人可以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可以更改,但是更改须有。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如何变更或者撤销所立遗嘱
遗嘱的变更与撤回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遗嘱人另立新的遗嘱,并且在新的遗嘱中明确表示变更或撤回原来的遗嘱。
二、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没有在后面的遗嘱中明确表示变更、撤回前面的遗嘱,如前后遗嘱内容全部抵触的,推定撤回前遗嘱;如前后遗嘱的内容部分抵触时,则视为遗嘱的变更,抵触部分按后遗嘱办理;如前后遗嘱不相抵触,数份遗嘱可以并存,不发生变更和撤回的问题。
三、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与遗嘱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回原来所立遗嘱。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回。
四、遗嘱人故意损毁、涂销遗嘱的,视为变更、撤回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设立遗嘱之后还可以撤销吗
设立遗嘱之后能撤销,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是对于公证遗嘱,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需要立一份新的遗嘱然后再到公证处公证新的遗嘱,然后达到撤销上一份遗嘱的目的;而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也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变更遗嘱时,需要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且公证遗嘱需要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撤销遗嘱时,可以通过另立新的遗嘱明确表示撤销,或者通过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来推定撤回。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不能自行撤销,需通过立新遗嘱并再次公证来达到撤销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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