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迁移户口的条件如下:
1、户主到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2、户主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城市需在三日内,农村在十日内;
3、缴销迁移证件;
4、提供父母申请书;
5、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6、提供父母全户户籍证明、子女户籍证明;
7、提供父母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8、提供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户口的迁移程序:
1、提交户口迁移申请: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机关户籍窗口提交迁移户口的申请;
2、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迁移证、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审核与批准: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获得批准;
4、办理迁入手续:在迁入地的机关户籍窗口完成迁入登记,领取新的户口簿。
5、注销原户口:在迁出地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确保户口信息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未成年迁移户口需遵循一系列程序,包括户主在迁出入地办理相应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同时提供父母申请书、亲子关系证明、全户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以及计划生育合规证明,确保迁移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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