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打官司法官被对方收买了怎麽办?
2024-07-02 03:08:34 责编:小OO
文档


打官司法官被对方收买了怎麽办?打官司法官被对方收买了怎麽办投诉法官的办法有:1、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2、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申诉。3、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举报。民的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几方面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拘束力、对事的确定力和执行力。判决对人的拘束力,即判决具有确认某一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应当为一定行为的效力。这种效力包括对当事人、人民和社会的效力。判决一经生效,具有普遍的拘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人民不能随意改变,社会应当尊重。判决对事的确定力是指判决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能够从法律上作出定论,当事人不得再争执,判决的确定力分为形式上的确定力与实质意义上的确定力,也叫形式意义上的既判力与实质意义上的既判力。前者是指判决一经生效,当事人就不得以此法律上的事实提起诉讼或者提起上诉。后者是指判决确定的实体权利义务不得争执,不容改变。《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