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私自带走孩子的处理:如果私自带走孩子的是直接抚养方,其不让不直接抚养方探视孩子的,不直接抚养方可向起诉,要求直接抚养方履行协助义务。判决后,如果直接抚养方不执行判决的,不直接抚养方可申请对对方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是不直接抚养方私自带走孩子的,那直接抚养方可向起诉要求其返还孩子,判决后,如果不直接抚养方仍不归还的,直接抚养方可申请,要求让不直接抚养方强制归还孩子。
一、离婚后前夫不让我探望孩子怎么办
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遇到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形,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想办法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定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最后,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非直接抚养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机关办理。
二、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怎么支付的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由不直接抚养方应定期支付给子女,其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子女抚养费。具体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确定。协议不成的,交由判决。但是不管不直接抚养方采用何种方式支付抚养费,其都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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