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最高人民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监督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监督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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