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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申请廉租房的申请书?
2024-07-02 04:19:00 责编:小OO
文档


申请廉租房的申请书应当首先介绍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原住址、工作情况、目前的居住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在申请书中,还应当说明,需要申请廉租房的具体原因,如原住址为什么不能继续居住、目前收入情况如何。总之,应当详细描写申请者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并在最后写明:“现申请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

(二)事处或者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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