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为:犯罪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给国家或集体利益特别重大损失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惩罚为:滥用职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对于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
1、我国人民对于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量刑处罚标准为: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1、对于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具体处罚标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对于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既遂的犯罪分子,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对于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犯罪分子,也适用相同的量刑标准。这一严厉的惩罚措施旨在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 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