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步骤包括:到居住地机关办理申请并缴费,受理点将信息传至户籍地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机关制作核验发放证件,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证件。
法律分析
需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1步
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2步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3步
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拓展延伸
身份证遗失后如何重新办理?
如果您的身份证遗失了,您需要尽快采取措施重新办理。首先,您可以前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遗失声明,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随后,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照片等。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在办理期间,您可以咨询工作人员了解办理进度。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一张新的身份证。请注意,遗失身份证可能会涉及到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身份证件。
结语
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异地申请是一个多步骤的过程。首先,申请人需要前往居住地的机关受理点提交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其次,受理点会将申请信息传送至户籍地机关进行审核和签发。最后,居住地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新证。如果您的身份证遗失,您需要前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遗失声明,并准备相关材料办理重新办理。请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注意个人信息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申领和发放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申领和发放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申领和发放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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