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的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需等待房产证办理完毕。已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房子只能等产权证办理后进行过户。过户准备资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行政决定书、买卖合同书或赠与书、抵押权人同意书、强制性转移文件等。
法律分析
一、未交房的房子怎么过户
交房之前不会有房产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只是交了全款,但是没有在房管局办理备案登记,仅仅是跟开发商签了购房协议(注:不能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则开发商处找找关系可以做到更名的目的。
如已经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房管局已备案,无法更名,只能等产权证办理完毕后走买卖过户手续。
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未交房的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只是交了全款但未备案登记,可通过开发商的帮助实现更名。已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备案的房子需等待产权证办理完毕后进行买卖过户手续。过户所需资料包括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等。如有抵押权或强制转移,还需相应文件。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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