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在合同履行之后,是否可以补签担保合同并在之后的某个时间点补签合同的问题。只要满足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所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的区别在于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同。倒签合同存在法律风险、管理风险和企业内控审计风险。
法律分析
在合同履行之后,是否可以补签担保合同并在之后的某个时间点补签合同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所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1. 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二、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
劳动合同“倒签”,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即签订日期造假,签订日期并非签合同当天的日期,而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开始的日期。
可见,“倒签”与“补签”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签订合同的时间是写在真正签订合同之时,还是写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
三、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类别
梳理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一旦产生纠纷后由于证据难以取得,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在施工合同中,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量变更等可能性,缺少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依据,争议将难以顺利解决。对于采购合同,可能因为标的设备的市场价格浮动或运输损失风险而发生争议,又无法出具相关合同证明,如适用合同履行地或货物交接时的市场价格,可能因市场价格浮动变化较大,导致企业经营付出更高的成本,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补签合同违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导致合同管理质量及效率的下降,扰乱企业正常的管理秩序。如补签合同使合同的生效时间迟于合同履行,但其他条款内容与正常签订的合同一致,导致合同的生效日期、履行期限及有效期限等有关期限规定产生逻辑上的冲突和混乱(如合同约定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而实际生效前,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等),同时也可能使合同的交货、验收、付款的时间及条件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等,这些问题都给合同的管理及履行带来了不良影响。有的单位为了赶在年底之前把计划资金消化掉,或清理年内因计划资金不够、计划未下达等原因未结算的项目,集中签订大批合同,导致合同立项审批和履约结算手续几乎同时进行,造成年底突击花钱和结算现象,扰乱了企业正常的工作管理秩序。
(三)存在企业内控审计风险。公司在基本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流程中明确规定了项目管理流程以及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等管理环节和流程,规定了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倒签合同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都违反了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导致内控制度的执行偏差或发生漏洞,应当避免发生。
(四)存在财务信息失真风险。若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会影响财务部门的及时入账管理,在财务部门的成本、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上无法如实显示项目相关的费用列支情况,导致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状况,形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容易引发成本失控、决策失误等经营风险。
拓展延伸
倒签合同是指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先由一家公司或个人起草合同,然后再由另一家公司或个人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或调整,最终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这种合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的内控风险,但同时也可能对企业内控审计产生影响。
从内控审计的角度来看,倒签合同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例如,在合同审核过程中,如果一家公司或个人故意忽略或篡改合同内容,使其符合自身利益,那么就可能对企业的内控制度产生严重的影响。此外,倒签合同也可能会影响企业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例如,一家公司可能会在风险评估中忽略某些重要的风险因素,而在合同中进行刻意调整,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暴露。
因此,企业在进行倒签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并采取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同时,企业也应当在内控审计过程中,加强对倒签合同的审核和评估,以防范潜在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失效。
结语
在合同履行之后,是否可以补签担保合同并在之后的某个时间点补签合同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所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1. 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二、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倒签”,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即签订日期造假,签订日期并非签合同当天的日期,而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开始的日期。可见,“倒签”与“补签”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签订合同的时间是写在真正签订合同之时,还是写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三、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类别梳理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一旦产生纠纷后由于证据难以取得,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在施工合同中,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量变更等可能性,缺少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依据,争议将难以顺利解决。对于采购合同,可能因为标的设备的市场价格浮动或运输损失风险而发生争议,又无法出具相关合同证明,如适用合同履行地或货物交接时的市场价格,可能因市场价格浮动变化较大,导致企业经营付出更高的成本,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十一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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