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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借钱跑了怎么办?
2024-07-02 04:40:51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介绍了对于同事借钱跑了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起诉条件。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提起诉讼来追讨欠款,包括直接向提起诉讼和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法律分析

一、对于同事借钱跑了怎么办?

对于同事借钱跑了的可以起诉到进行处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对于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二、提出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对于同事借钱跑了的情况下,可以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有关事项的认定上,还需要对借钱跑了是否构成诈骗等严重的违法行为来进行处理,达到刑事责任的还需要起诉判决处理。

结语

针对同事借钱跑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起诉,二是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在起诉时,原告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以及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维护自身权益,让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人民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或者检察机关。

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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