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毒品犯罪案件不得接受庭外和解。庭外和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在审判机关以外的场所,经过协商达成协议,达成赔偿、谅解等协议的行为。而毒品犯罪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其涉及的罪行和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禁止接受庭外和解。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涉嫌危害、涉嫌恐怖活动、涉嫌性质组织犯罪、涉嫌贪污贿赂、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涉嫌制售假药、毒品、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等犯罪,不得调解或者和解。”
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三百零二条的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和解的,应当予以拒绝。”
三、《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毒品犯罪案件不得调解或者和解。”
综上,毒品犯罪案件是不允许接受庭外和解的,必须依法进行审判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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